众的监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始终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做好人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中央、省、州党委先后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措施、保障机制和代表依法履职等方面,都作了细致的规定。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广泛深入宣传“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性的认识。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有组织有领导地依法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第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活动的各项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实际,制定联系人大代表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条件。建立和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第二,要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活跃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充分行使各项职权,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落实工作。组织代表参加视察、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鼓励、支持人大代表个人或几个人联合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第三,要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人大工作,包括代表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好重要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代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代表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对代表工作的调研指导,总结交流代表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州代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保障和促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