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的全面掌握是我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因此,要按照进村入企入户的要求,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开展普查建档工作。普查建档的对象为辖区内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无证无照的家庭小作坊。普查的内容为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执行标准、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条件、环境卫生、工艺设施、出厂检验等情况。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统一录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档案库,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全部录入“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软件”,以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
(二)分类指导,大力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实行分类指导。对已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abcd
分类。a类为扶优扶强的企业,b类企业为规范引导的企业、c类企业为重点整治的企业,d类企业要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对于在普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生产企业立即移交工商、卫生部门处理。二是开展整治工作。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必须具备“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对食品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如生产卫生条件)的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制定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帮助企业找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原材料验收、产品质量控制、生产工艺规范、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的基础管理)加以整改,并进行质量跟踪。对整改不力仍不具备基本准入要求的企业,已及生产加工劣质食品被查处的企业,要实施关停并转。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窝点要坚决取缔。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要重点打击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非法生产加工窝点。严厉打击生产加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伪劣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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