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消防安全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强化消防监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梳理、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因我市连续18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而有一丝一毫的麻痹松懈思想。同时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不仅要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还要落实各从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防范到位。
二、分清职责,齐抓共管,确保市人大提出的四个问题七条建议整改到位。
5月份,市人大对我市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充分肯定我市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四个问题七条建议,四个问题即: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不够宽松、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七条建议即: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强公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及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消防发展规划的完善、落实工作;将供电部门纳入消防领导体系;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消防部门要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人大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推进表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建议整改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部队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以使消防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法》所规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要完成开设消防专栏的任务;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乱拉乱接、超负荷运转、违章作业等的打击力度,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教育部门要结合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并在9月1日前完成在城区小学全面启动“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整改是目的,处罚是手段”的原则,以整改为主,一般不关停,但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或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同时要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于8月31日前建立定期火灾隐患整改通报制度,加强舆论监督的压力。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备案登记制度,对那些把关不严,执法不力,监督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其失职的责任;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在9月15日前制定园区消防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园区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布局、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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