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ut斯达康杭州研发生产中心模板支架坍塌,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经查,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模板支架设计及施工方案,未经验收合格即组织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对支模架搭设的问题未及时监督和制止。目前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降低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项目经理资格由一级降为二级的处罚;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被吊销,五年内不予注册;同时工程项目副经理、工区施工负责人、木工班班长和工区监理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7月24日,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违规加层,造成16人死亡、6人受伤。经查,建设单位加层前未对教学楼墙体、结构等进行鉴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越权设计、监理;当地主管部门对工程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目前,非法拆除旧门窗的包工头以及北安市和平小学校长被追究刑事责任;北安市市长、副市长以及教育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受到行政记大过、撤职、留党查看等行政和党纪处分。
3、8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镇高林村厦门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一栋正在施工的仓库突然坍塌,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经查,该工程系村民非法占地、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无勘察、设计和施工许可,由个人私自招募农民承建、无任何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措施、野蛮施工,有关管理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目前,非法占地、承揽工程并组织施工的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厦门湖里区区长、禾山镇镇长以及建设局、土地局局长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
4、10月7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益华广场工地中庭顶盖在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经查,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搭设中庭高支模顶架,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强行实施顶盖混凝土浇筑;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制止顶盖混凝土浇筑,监理失职;当地主管部门到现场进行过两次检查,发出过整改通知书,但没有跟踪落实,致使施工单位继续违规施工。目前,该事故正在查处之中。
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如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多限于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条例》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原则要求,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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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了发达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成熟经验,确立了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建筑工人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是一部全面规范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