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形势是严峻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对此保持高度的清醒,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肩负起抵御渗透的重任。要对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各种渗透活动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抵制,不能对其熟视无睹,束手无策。我们必须在扩大开放中有效地抵御渗透,在抵御渗透中进一步扩大开放。抵御渗透绝不是“政策收紧”,更不能把信教群众当成消极力量,越是抵御渗透,越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形成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切实把抵御渗透的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是要大力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要把《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政策的学习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学习计划,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以及从事宗教工作的同志,更要掌握有关宗教方面的基本知识,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宣传新闻信息部门也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宗教的基本知识,防止由于无知而导致违反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情感的问题发生。要推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学习好《宗教事务条例》精神,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从而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
三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宗教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继续完善和加强统战部门牵头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宗教工作网络,分级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依法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开展乱建滥塑专项治理。我县乱建小庙、滥塑宗教造像的情况比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多达100处,形成了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隐患,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要在年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各乡镇要对自己辖区内的乱建滥塑治理工作负起首要责任,县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逐个研究,采取对策,务必在短期内取得治理的成效。对治理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或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要追究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关于工商联(商会)工作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也是实行对外开放,开展民间外交的一条主要渠道。现阶段工商联的主要工作对象是民营经济人士,工作方针是“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商联肩负着团结、教育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努力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合格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积极分子队伍,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使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责任。
(一)切实加强工商联(商会)基层组织建设
根据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及乡镇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助手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于7月上旬专门下发了《中共苍山县委办公室、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联(商会)基层组织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苍委发〔2008〕76号文件)。这里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再强调几点:
一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商联(商会)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调整和完善乡镇工商联(商会)组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政策把乡镇工商联(商会)组织在今年9月底前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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