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重要内容。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反腐倡廉主张和要求,既要通过制度建设制定为党规党法,有的还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法律法规,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执政党政治生活制度化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国家法治化的程度。党的制度以及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就能有力地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监督靠制度作保证,制度靠监督去落实。这些年来,我们党在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方面,做了不少成功的探索。党章关于党员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权利的规定,十六大报告关于健全质询制度的规定,以及今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发挥党代会代表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等,都是加强监督的重要制度。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就需要根据新的实际,完善已有的制度,逐步建立新的制度,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制度保证,确保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廉洁公正、勤政爱民。党内监督要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制度建设要与体制创新有机统一起来。体制创新有助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为体制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推行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司法制度等改革措施,是反腐倡廉治本方面的重大体制创新。这些改革,涉及到利益调整等深层次问题,会遇到一些摩擦、困难甚至阻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恪尽职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定,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改革愈是深入,愈要抓紧建章立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推进体制创新,二者相互作用,要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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