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干部的主要依据,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标准,提拔重用那些不为名不为利、不事声张、埋头苦干的干部,批评、惩戒那些作风飘浮、好大喜功、争名争利、弄虚作假的干部。
(二)要认真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教育实践活动。胡锦涛同志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就我区来看,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惠及80万人民群众的大事,无疑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件大事是由无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汇聚而成的。目前,我们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和艰难的“爬坡”阶段,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在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很多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解决好这些突出问题,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求真务实”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贯彻落实到全区各项工作中去。区委决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目的是落实执政为民,使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最大的事情,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努力实现80万各族人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事实证明,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份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的份量就有多重。要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要增加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帮,把好事办在关键处,把温暖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三)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群众看我们是不是求真务实,是不是真的反腐倡廉,不仅看我们的态度,更要看在他们身边发生的损害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是不是逐步得到纠正,看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要切实解决好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又比如,执法部门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再比如,减轻农民负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都不能回避,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着力加以纠正和解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完善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继续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切实解决和预防一些执法执纪部门存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就不办事”的新的不正之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的牵头及表率作用。
(四)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特别强调一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基层干部处在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天天接触群众,他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到区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当前,在我区一些基层干部中确实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工作简单粗暴,强迫命令;有的搞形式主义、虚报浮夸;有的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甚至刁难群众、以权谋私;有的还经常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