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让交警队伍永在阳光下运转,民警个人永在阳光下执法,以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来不断推动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交警队伍凝聚力、公信力、免疫力和战斗力,总揽交警执法活动规律、特点,应着重完善健全以下“十大机制”:
一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发民警工作热情与能量。建立完善支队对大队、大队对中队、中队对民警的三级考核体系,针对不同环节、不同岗位制定具体量化标准,实行业务工作抢分制,队伍管理扣分制,每月考评奖惩兑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从体制上根除少数民警纪律散漫、作风拖沓、出工不出力、上岗不管事的弊端,引导广大民警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到职业追求的大局之中,把个人理想抱负化作励志图强、创造业绩的实际行动。
二是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干事创业、奋勇当先的工作活力。通过建立立功受奖的评比办法,设立办案奖励基金、路面勤务奖励基金、预防事故奖励基金等,让全体民警树立“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增强争先跨越的志气和攻难克艰的锐气,在交警队伍中形成追求卓越、不甘人后的的竞争活力。
三是建立后进单位黄牌警告机制,营造各基层队所之间你追我赶、争先争位的浓厚氛围。对绩效考核成绩靠后,或群众举报投诉较多、发生违法违纪的单位,半年或年终进行评比,名次靠后的单位发出黄牌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先为的理念。
四是健全业务技能达标机制,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公平正义的执法行为源于正确的执法理念和训练有素的职业素养,就交警队伍现状而言,目前应力求每位民警岗位法规的熟悉和运用程度要达标,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操作要达标,查处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达标,通过组织考核和考试等方法,促进达标进程。
五是健全重点热点岗位严格审核把关机制,从制度上根除为警不廉和执法不公的“温壤”。针对交警执法实际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岗位,首先是要建立驾驶员考试合格率百分比机制,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初考合格率一般在70%左右,补考合格率一般在90%以下,合格率越高,从一个方面说明把关越松,对考官的主考成绩要每天盘点,分组排名公布。科目二桩考照相要实行照一个考一个的软件升级。
六是健全责任认定合议审核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队、大队、支队分别成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合议组、审核组,减少申请复议的比例和对交警部门处理不公的有效投诉,严格遵守法定的办案期限,并尝试交通事故的查处分离机制。
七是健全车辆手工检测、负责人必签机制,遏止和减少质量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从检测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车辆检测原则上必须上线检测,对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线检测的,检测站领导必须到场组织检测并把关签字,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若因检测把关不严而引发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八是健全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的“一票否决”机制,解决执法质量考评和队伍管理中的体制性障碍。凡执法质量不达标或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严格追究当事民警的相关责任外,对所在单位年终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管理不力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