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只有这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上新水平,反腐败工作才能出新气象。具体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在思想上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增强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制度创新作为始终贯穿于工作的重点之一。解放思想,必须要率先实现思想观念创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落后于形势发展的旧观念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作,用能够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思想观念,去认识、研究新事物、新情况,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二是在发现新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制度创新的途径。面对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条件下,新的腐败现象的不断出现、腐败分子更加狡猾的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必须不断创新,要通过创新来增强我们打击腐败的战斗力和威慑力。三是要把制度创新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来看待。制度的创新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凭一朝一夕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的,它需要耐心、细心地深入调研和不断探索。制度创新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只要反腐倡廉工作存在,制度创新就将一直持续下去。制度创新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有时还需要经济手段的配合,用价值规律的杠杆来引导和调整人们的行为取向,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特别是要上下一致,共同努力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那些体现前瞻性、科学性、法制化的好制度,要在坚决推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不断深化,不断完善,把制度创新推向一个新高度。
制度的创新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制度,使反腐倡廉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有效,运用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个人及职务行为。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防止腐败,保持清正廉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邓小平指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他还强调,“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严格规章制度是防止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建立起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工作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如干部任免制度、党委议事制度、领导干部生活待遇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就在一定程度上对领导干部起到规范、约束作用,同时也能够增加透明度,使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解决,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但是,“徒法不能自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有效地监督实施机制,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按照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行规章制度必须严格。制度严则立,不严则废。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制度并不是没有执行,而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从严不够,落实的质量不高。要使制度起到应有的作用,必须下大力气改变落实制度不严格的现象,坚持从严执章,着眼于实际效能,确保党内各项制度不但形式上落实,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内容上、实效上的落实。
“违法必究”,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人必须追究。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党的集体意志的提升,具有思想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集体和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必须照章办事,一旦违反了规章制度,必然要受到党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