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四是配合不够协调。少数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不够,不能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有的甚至出现相互依赖、推诿扯皮等现象,没有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所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使工作作风存在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求真务实,以落实责任制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但是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是一定范围的行为规范,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首先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从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关键要抓好四个到位:
一要抓好组织领导到位。领导重视与否,工作深入与否,直接关系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因此,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加强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这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转变作风年”活动,抓住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其次,要敢于负责,勤于负责。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起全面责任。主要领导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重要情况要全面掌握,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要经常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再次,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责任制,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
二要抓好责任分解到位。4月份,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20项,具体落实到24个牵头单位和39个责任单位,并明确了16位市级领导负责。各单位要对照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建立责任制。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摸透每一项工作的具体情况,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责任内容指标体系,制定出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把具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运作三落实,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从而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形成全市上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