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核算机制,完善了政府采购与会计委派制度,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全面实行乡镇工资直发,维护了基层政权的稳定。
三是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堵死跑官要官门路,加强了用人监督。一方面,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的通知》、《县委常委会议人事任免事项议事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推行“两推一述三考”方式选任干部;另一方面,改革人事入口,对事业单位用人等非公务员招聘,借鉴公务员招考的程序办法,强化因事设人,杜绝了因人设事的情况发生。
二、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力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全面贯彻“三个”全会,这里就其主要精神进行传达:
2008年1月10日至11日,中纪委在北京举行了第五次全会。这次全会的主要精神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书记的工作报告中。省纪委于2008年1月31日至2月1日在成都召开了第五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于昨天召开,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主要精神是: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锦涛同志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既增强深入开展工作的紧迫感,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总结经验、坚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又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官正同志强调,《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落实《实施纲要》,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在全县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实施纲要》的新高潮。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实施纲要》纳入大宣教的总体格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检查落实。要把学习《实施纲要》纳入中心学习组、党课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必学内容,列入党校、中青干部培训等各种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要把学习《实施纲要》与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胡锦涛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两个条例、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先教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学习要紧贴实际,突出重点,区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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