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班子及“一把手”通过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会等形式公开述职述廉。三是县级党组(党委)及其“一把手”在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时述职述廉,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在2003年度县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中,我们把县区委书记现场述职述廉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去年以来,全市有453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职述廉,2名市党政“一把手”和10名县区党政“一把手”向全委会报告、向下级组织通报了领导班子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情况。
5、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和事件,我们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对单位“一把手”也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近几年,我们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纠风治乱,结合中心工作,结合重大事件,实施责任追究,全市先后有1名副厅级“一把手”、2个县区班子、5名县区党政“一把手”及10余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受到追究。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把手”工程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和“抓住谁”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保持了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当前,面对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我们将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继续按照“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的要求,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创新工作,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千方百计保持和巩固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保证干部队伍勤政廉政,保证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
二00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