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院都建成弘扬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示范窗口,将对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促进农村养老观念的变化,促进广大农村生育观念的变化。农村敬老院是我们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的一个非常好的学校,让这些五保老人生活好、居住好,胜过许多空洞的说教,对于我们广大的农民群众教育作用会更大。
第三,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是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五保集中供养适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变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体制上创新了五保供养模式和管理方式。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形成规范的保障制度,从过去低层次的简单保障,转变为现在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全面保障,此文实现了农村五保老人的全面发展,新的养老、敬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也使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层次,为解决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空巢家庭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所以说,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是我们五保供养工作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是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全面提升五保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这是一个大趋势。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像浙江省提出要在三年内(2008年到2008年),使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湖北省通过实施福星工程,已经使全省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了76%;一些人口较少,条件比较好的县,已经实现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到县的这样一个目标。当然,与他们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我们也不能盲目攀比,从我们的县情看,有些也不一定符合我们的实际。为什么呢?一个原因是我们现在集中供养率太低,仅有4%,提70%、80%这样的高指标,以我们现在的财力和基础都是不可能的,都是脱离实际的;再一个我们是人口大县,把全部五保户集中到县,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提出了全县的集中供养率达到20%以上。这也是省委、省政府提的最低要求,这个要求不能再低了。大家也要看到,实现这个低水平的目标任务,对于我们来讲也有压力、有困难,但是这个工作目标已经不能再低了,必须坚决完成。
第四,做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始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农村低保、灾民救助的社会救助体系。这就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明了方向。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大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敬老院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夯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一个责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有之意。
二、合理规划,加大投入,圆满完成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任务
国务院今年修订颁布实施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农村五保供养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为主的轨道,这标志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集体内部互助共济体制向现代社会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历史性转变,这个转变去年在我们省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由各级财政来负担五保供养经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应该说河南省这个供养标准在全国是不落后的,是不低的,这充分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在公共财政的保障上,对五保户投入很大。按照新条例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政策配套、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原则,努力完成两个任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