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教育基础,是构建三者并重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前提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创新,是实现反腐败斗争从侧重遏制,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转变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定要适应这个重大转变,跟上新举措、新机制的要求。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要遏制并逐步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就必须综合运用思想教育、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并重的手段。制度是一种使人“不能腐败”的“强律”约束,监督是一种使人“不敢腐败”的“他律”约束,而教育则是一种使人“不想腐败”的“自律”约束。教育与另二者相比更具有主动性、前置性、基础性的作用,要构建整个体系,必须首先夯实教育这个基础。只有夯实教育这个基础,才抓住了反腐倡廉的源头和根本,才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意识,增强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要注重发挥教育与另二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形成,不仅要靠教育提供基础作用,还要依靠教育调动党员干部敢于和善于参与的积极性,用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来促进制度的规范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三)培育廉洁风范,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以人为本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把关心人、尊重人、培育人、发展人作为根本目的。这个教育不仅仅是为了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培育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培育党员干部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廉洁风范,为其发展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这是党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的高度政治爱护和人文关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社会的每个成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要有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道德伦理、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反腐倡廉教育恰恰在这方面有着其它教育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作用,它的主要功能是实施德育培养、党纪政纪教育,为人们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范提供强大的思想支持和政治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得到这种支持和保证,加上个人的主观努力,就能适应社会和形势的发展需要,不受或少受挫折,在人生发展奋斗中一往直前。为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为培育和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努力营造优良环境。要使其随时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得到党组织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指引和要求,使其不断加强廉洁自律的锻炼和修养;要为其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使其做到是非分明、立场坚定,不迷惘、不彷徨,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要为其施展志向和才华保驾护航,使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失足、不掉队,顺利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
二、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江川实际出发,积极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我们的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他们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要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促进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