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干群依法办事形成风尚法治化程度逐步提高;积极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无刑事犯罪,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访;广泛开展各项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村、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卫生状况良好,环境整洁优美,文化生活丰富,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三项创建活动,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居)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将三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排除畏难、浮躁情绪,杜绝有令不行、不服从指挥的现象,确保按时、高效、高质地完成任务。现就近阶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机制、创建标准化综治办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居)干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以此为突破口,共同构筑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
(二) 狠抓措施落实,强化工作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三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董政策法律知识”的要求选配好人员,确保人员、场所、经费的落实,真抓实干,不搞花架子。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预测,切实发挥村(居)综治办、调委会的职能作用。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要于党在农村的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 坚持与时俱进,锐意开拓创新
各村(居)在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形成自己的特色。注意整合资源,积累工作经验,注意抓好典型的培植和推广。要不断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形成合力,努力使三项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