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级层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农村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担任组长,施侍伟同志、韦国潭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办,规划、国土、财政、建设、金融、民政等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镇乡街道层面,党委政府要适当分工,有所侧重,党(工)委书记要侧重党建、工业经济等工作,镇乡长(主任)要侧重政务、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季度召开一次推进落实会或现场会,总结经验,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有力推进工作开展。
2、转变作风,优化服务。要按照"双管齐下优环境"的要求,大力倡导实干就是能力、服务就是水平的导向,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指导镇乡(街道)、行政村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向上争取扶持资金等工作;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重心下移,怀着对"三农"工作的深厚感情和满腔热情,深入农村一线,深入广大农民群众之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民情民意、查找突出问题,努力为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办实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抓好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关键是抓落实。要按照"推进落实年"的工作基调,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细化任务指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和农办要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同志们,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符合上级要求、切合我市实际、顺应农民意愿。大家务必高度重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