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律师正确处理与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关系,要以《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约束执业行为,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使律师成为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律师行业中树立廉洁办案的良好风气。
(二)切实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加强律师业务建设,要着重解决好正确适用法律的问题。律师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必须忠实于国家法律和制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来处理问题,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绝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更不允许违反法律,破坏法律。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讲政治、顾大局,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重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市委书记赵智勇同志关于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把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工作作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新九江和实现“3+1”奋斗目标在律师工作中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律师事务所要全面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切实加以落实。党员律师要在这次的教育活动中要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帮助其他律师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
2、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全所律师进行政治理论及政策的学习,列出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步骤,落实具体时间,确保学习取得效果。各地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3、各地要高度重视律师代理业务,特别是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的代理工作,要教育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积极教育和引导自觉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和行为,凡是此类案件,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律师承办重要案件报告制度》的要求,逐级上报到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