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实现长治久安有着重大意义。
一、提高认识,增强建设“平安尤溪”的责任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新了维护稳定工作的理念。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看,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且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需要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任务、职能有新的思考、新的认识,自觉地把政法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要求中来思考和部署,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专政与民主的职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形成党委和政府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维护稳定工作的视野。要跳出稳定来研究稳定。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思考维护稳定工作,把工作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调动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稳定问题。要跳出国内来研究稳定。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联系的不断加深,一些重大国际问题、国际事件和外交问题都会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秩序产生影响。这就要求我们站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工作大局的高度,以宽广的眼界把握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不断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了维护稳定工作的思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在和谐,本质在和谐。必须紧紧围绕这个核心和本质,不断创新维护稳定工作的思路,找准维护稳定工作的着力点。一要坚持着眼于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化解消极因素是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但在新的形势下,调动积极因素更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二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研究治本之策。三要坚持重在创新、重在建设。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坚持疏堵结合,着重在疏导上下功夫、在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去引导和规范。
建设“平安尤溪”,是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审时度势采取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县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建设“平安尤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平安和富裕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集中的愿望,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建设“平安尤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平安建设的内容与和谐社会的内容是相互一致的、相互联系的、相互促进的。平安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体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标志。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平安建设这个平台。没有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