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我们既要统筹兼顾,更要突出重点,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破难题上。要精心整理包装土地,大力招商引资,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有更大的成效。城建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衔接,争取信贷投入,同时要想办法启动民间资金扩大投入,破解建设资金瓶颈问题。要组织好房产、国土、税费清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建筑市场秩序,兑现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三)要排除障碍抓落实。对城建工作已研究决定了的事,只要是正确的,合法的,就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不能因个别人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而影响我们的工作,不能因极少数人上访告状,拨弄是非而怕这怕那,犹豫不前,要冲破阻力,破除干扰,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工作中一些具体困难和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我们的工作往往因为一个环节卡壳,而影响整个工作,造成被动。对这类问题,要善于发现,及时解决。
(四)要严格督办抓落实。工作安排部署以后,是否落实,效果怎么样,有什么新的情况和问题,要通过督查督办来了解情况和掌握动态。对重点项目要强化调度,对重要工作要定期督办,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县委、政府目标办、建设局等要协调配合,不定期对重点工程、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督办,抓住几个不落实的典型,通报批评,严厉处罚。特别是后几个月,对重点工程要每半月通报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五)要立足和谐抓落实。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城建工作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坚持依法行政,城市建设中一切工作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不能以政府行政替代市场行为,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定程序。
(六)要强化行风建设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城建部门要以“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继续实施“提速工程”,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实施“诚信工程”,深化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确保承诺兑现;实施“创新工程”,不断完善行风建设运行机制。要积极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大力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岗。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禁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城建城管部门要大兴学习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善于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手段领导建设工作。
同志们,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不能因为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而泄气,也不能因为有困难而退缩,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继续发挥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迎难而上,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