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中心城市周边卫星城、重点建制镇和一般乡镇,都要有体现不同功能和作用的具体规划。要首先搞好试点镇的建设规划,大县应规划5—6个,中小县3—4个,作为试点,率先建设,带动全局。试点镇建设和百强镇建设要协调统一起来,规划要充分体现超前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注意发挥区位和经济优势,具体要规划到人口规模、产业定位、城镇功能、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这项工作要由体改办、建设厅组织力量,一个县一个
县帮助去搞。凡是纳入省里规划的重点镇,都要有专家帮助规划设计,规划一经制定完成,必须固定下来。做到换班子不换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扎扎实实地把小城镇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为小城镇建设注入动力。改革是小城镇建设的动力源泉和活力所在。深化改革要从解决小城镇建设的现实问题出发,着力于体制创新。一是要建立起新的小城镇管理体制。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条块关系。驻镇机构能下放的要放给镇管理,不能下放的要实行镇协管,要不断强化政府的协调服务功能。二是改革财政体制,调动小城镇生财聚财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赋予小城镇培育财源的能力,支持政府功能的完善。三是改革镇政府机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精减机构、压缩冗员。四是合理调整布局,有选择地撤乡扩镇。有的乡镇只有几千口人,有的乡镇一地两府,布局不合理,阻碍了经济发展。对于这样的乡镇,要有计划地撤并重组,扩大强镇的经济总量、人口总量,促其加快发展。五是加快户籍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创新。要按照中央11号文件要求,吸引更多的农民进镇务工经商,探索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总之,要想方设法,通过各项改革措施,调动方方面面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小城镇建设的更大发展。
三、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把小城镇建设与产业定位结合起来。小城镇建设要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必须选准产业定位和市场定位,培育特色经济,开发特色产品,形成主导产业。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强化小城镇建设的产业支撑力度。我省在农副产品加工、长白山资源开发、绿色食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小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当地优势,靠特色经济突破,形成具有*特色的小城镇发展模式。要突出小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统一,产业定位和市场需求统一,城镇功能与区位优势的统一,绝不能简单地把小城镇建设看作盖几栋楼、修几条路。要注意做好产业发展这篇大文章,通过发展特色经济和特色产业,在小城镇建设中调整优化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把小城镇建设办成地方和农民获益的造福工程,不能搞成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作表面文章的“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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