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县收费管理局,乡清淤费由乡镇经管站统一核算。
四是严格执行专项审计制度。为保证县乡生产性费用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县减负办和审计局要定期对县乡生产性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上报县政府,并以此作为考核乡镇工作、审批下一季生产性费用和下拨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削减下年度专项资金计划。
三、加强领导,确保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今年生产性费用收取工作,实现农村税费改革平稳实施,确保引黄工作、水利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级必须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做好征收工作。
1、要加大领导力度。三水费用收取工作是对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各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和村级新班子的考验。各乡镇要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这项工作当作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集中研究解决好清淤费的征收问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情况,及时解决,确保顺利征收。
2、要严肃上解纪律。县里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必须按责任状规定的任务、目标、要求、数额完成任务。如果哪个乡镇的任务完不成,将在哪个乡镇的转移支付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县里将冻结该乡镇的财政专户,水利部门将在下年度供水期停止供应黄河水,减负办要扣减乡镇清淤费提取计划,并且依法提出诉讼。对于不上解的乡(镇)、办事处,今年县里将安排监督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直接介入,彻底查清三水费用的去留方向,对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今年夏季未按时上解的少数乡(镇)、办事处,到目前水利粮折款县财政已全部扣完,欠交水费要在2008年继续扣清。对按时足额上解的,县里继续实行奖励政策。同时,对生产性费用上交情况要进行严格考核,纳入岗评。
3、要严防负担反弹。12月15日,市里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通报了各县的上访情况,我县今年发生上访案件38起,其中进京、省上访4起。涉及的内容包括乡村两级搭车加码、农村干部经济问题、工作作风等问题。市里将在12月30日前对半数乡镇进行检查。省里将在元月份开始抽查,并带着上访问题来,直接检查到村。因此,各乡(镇)、办事处从现在开始要开展自查,工作要深入,问题要解决在基层。最近,省、市还将重新出台减负文件,尤其是突出减负工作“一票否决”。
今年的生产性费用征收工作,各乡镇要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全面落实“四项制度”,严肃征收纪律,决不能因为农民负担问题出现“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同志们,在今年的生产性费用征收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县和农村工作大局出发,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全面完成征收上解任务,为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