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能独立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审批服务,年龄不得超过45岁。按照规定,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或窗口审批工作任务较重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原则在3名以上(含3名),其他进驻部门进驻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低于2名。部分审批事项较为单一,且办件数量比较少的进驻部门允许只安排1名窗口工作人员,但必须按照a、b角制的要求,配好窗口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在10月18日前将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的初选名单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为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首席代表a、b角制,审批任务较重的进驻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实行部门领导轮流带班进中心办公,但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另外还要明确1名中层干部作为本单位窗口的首席代表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进驻人员初选由各单位按规定上报,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
(六)扎实抓好网络系统软硬件环境搭建工作。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多媒体系统,发展电子政务,是信息化建设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内容。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既要能促进政府信息的开发利用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又要有助于把政府决策程序、服务内容、办事方法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网络系统软硬件环境的搭建,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与部门局域网、乡镇网络平台的联网,充分利用现有政府信息化资源平台,逐步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实现通过网络办理交费、咨询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县信息产业办作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系统软硬件环境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安全、先进、实用、易操作、可扩充、可维护、可移植”原则,负责做好系统软件的开发建设,按时完成系统硬件集成、系统测试,建立中心审批网络局域网,实现窗口之间信息高效无缝流转和数据交换,确保在12月10日前完成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初验工作,保证在12 月20日前建立起与实际业务和应用基础相适应,集政务公开、预申报及审批流程处理、部门内部审批、电子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凡与行政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信息化设备在建设初期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买,以避免重复建设,减少办公资源的浪费。涉及部门业务专网及所需设备由进驻单位自行购置、建设和维护。
(七)扎实抓好乡镇、村(社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要按照“集中办理、贴近群众、便民服务”原则,结合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信访接待、法律宣传、农技服务等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为民排忧解难。一是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便民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要安排1—2间办公用房,将涉及到乡镇层次许可及服务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清理,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建好为民服务站。为确保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的正常运作,为民服务站站长必须由乡镇政府的一名副职兼任,村级代办员由村委会(社区)副主任兼任,村级代办员要在群众自愿和代办权限范围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规范”的行政服务。同时,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乡镇全程代办员,负责上报县级以上的许可事项,改变过去各站所分头报送材料的做法,由指定的全程代办员全程负责,节省行政开支。二是要积极探索乡镇领导进村办事制,实行轮流进村办事,接待群众办事,了解社情民意。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的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具体负责落实本系统在乡镇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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