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不仅要解决干部职工层的认识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部门一把手的认识问题。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大势所趋,不建不行,不建好不行,不发挥作用更不行。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按照“应进必进”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许可服务事项必进,窗口当时即可办结的许可事项必进”的要求,扎实抓好项目进驻工作,不仅要进得快,还要进得彻底,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政务超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进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共同努力,确保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年内能够正式启动运行。对于与其他部门没有业务联系、许可过程复杂、尚不具备条件的事项,由部门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可暂时留在原单位办理,接受中心监督;对事项少、关联度低的部门,设立综合窗口,几个部门轮流进厅值班、办理业务;对不利于方便群众、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不利于降低成本、业务量极小的涉农许可和收费项目,经中心批准,可以不进中心。为确保项目如实、一项不漏、完完整整的进中心,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事项进中心作为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加强督办,对一些拖着不报,影响中心建设的部门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便民。便民是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根本要求,是行政服务中心第一位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各项便民措施,将各项措施细化、具体化,确保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广泛推行限时服务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进中心办事的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要当场办结;对需要现场调查或申报资料需要评审的业务,要承诺办理时限;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要采取“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办理;对需上级审批的业务,受理窗口单位要负责送审办理;对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要给予明确答复,让申办者明白原因。二是要切实做到诚信守诺。凡是政府及各部门作出了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好,诚实守信,取信于民。
(三)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地体现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决不只是为了减少几个审批事项,更不是弱化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而是要通过这一举措,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有效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过繁的弊端,促进职能的根本转变。因此,办好行政服务中心必须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作文章。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放活,真正做到监督有效、服务优质、调控有力。二是要改变服务方式,全方位开展服务,把原来“群众到处找”的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条龙”的全方位服务。三是要规范运作,照章办事。要严格遵循中心制定的实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六项公开”,单位窗口要将本部门行政审批、审核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公示,并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退回件、补办件等“六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即办件即收即办、直接办理,承诺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退办件要作出答复并填写《退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补办件补全有关资料后到原受理窗口即时办理,联办件各联办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对未按期办结的纳入对窗口单位的考核,实行量化扣分;实行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明确答复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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