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筑现场的监督,重点是装模要规范,保证水泥路面每处厚度都要达到20cm,混凝土振捣要实,抹面要在4次以上,确保表面平整光洁,养生施水时间要在半月以上,确保建成一米,合格一米。同时还要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及时举报质量问题。
三要从严查处质量问题。在质量检查中,如发现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该返工的坚决返工,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华政办函[20*]60号)的规定追究责任。即县综合验收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实行处罚三挂钩:一是与项目的资金拨付挂钩,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与乡镇的年度考评挂钩,所在乡镇年终千分制考核“交通建设年度考核”科目评定为不合格,考核分值计负分;三是与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挂钩,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片责任人、乡村两级工程建设责任人年度个人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对承包人及包工老板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年内不允许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省、市抽查验收定为不合格的项目而影响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验收的,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总之,要力争将每一条农村公路建成“长寿工程”、“精品工程”、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放心工程”。
三、规范操作,强化廉洁意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在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推行“阳光行动”,增加透明度,把农村公路建成“廉洁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在座的各位与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打交道,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碰“高压线”。
一是不碰农民减负的“高压线”。要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各项费用,有效缓解资金压力,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在资金筹集上,必须适度把握政策,体现群众意愿。否则,就会加重农民群众的负担,不仅会违背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初衷,而且会让善意的举动伤害了农民的心。筹资筹劳时,要采取“一路一议”的办法和“一事一议”的程序办理,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到议之有法,议之有据,不碰农民负担“高压线”,也不搞“软着陆”,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盲目举债、强行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利益,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拖欠或变相拖欠农民工资。
二是不碰资金使用的“高压线”。资金投入是公路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决定因素,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难题。国家省补助资金对于规模庞大的农村公路建设来说,十分有限。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彻底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放(开放的思想)、改(改革的方式)、筹(多渠道的筹资办法)”的观念,继续巩固和完善“政府投、群众捐、社会融”的筹资渠道,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影响力和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企业主、个体工商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投工投劳。对于筹集到的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管,实行资金随项目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要认真搞好成本控制,乡镇、村组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实行专户储存、财务公开,采取设置村民监督员、财务公开栏和项目公开牌等措施,由村民和社会进行监督,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和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各部门、乡镇绝对不能以农村公路建设的名义收取任何工作经费,绝对不能以收工作经费和扣税名义动用、截留国省补助资金。在这方面,交通部门坚持较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近3年来,县交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