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民政部门要将在校的特困户子女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乡镇政府要根据情况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确保特困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得到解决。
㈤认真做好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5.12”地震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的意见》(旺委发〔2009〕32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旺委办〔2009〕219号)精神及要求,认真做好灾后农民创新业第一阶段工作。一是加强摸底排查。县级帮扶部门和各乡镇要对地震受灾农户特别是农房重建户的人口状况、劳动力状况、经济收入及构成状况、承包耕地及山林林地状况、农房重建贷款状况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实行“一户一卡”,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务必在11月18日前将统计表及电子文档报县委农工委。二是搞好科学规划。在对地震受灾农户特别是农房重建户进行摸底排查的同时,围绕每户受灾农户达到“五个一”和“不欠贷”的三年目标任务,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结合区域发展产业布局,以户为单元、村为基础、乡镇为单位做好科学规划,务必把“五个一”的内容具体规划到户、到项目、到年度。实行以户建卡、以村造表、以乡造册、以县汇总,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表、一乡一册。每个农户的规划卡(表)要在该户张贴上墙,乡镇要建立电子台帐,确保在2009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三是全面启动实施。各乡镇要抓好重建户生产、生活设施的配套和环境打造工作,制定农民创新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加紧组织实施,搞好技术培训,加强劳务输出,加快实施各类农业项目,促进地震受灾农户尤其是农房重建户、贷款户尽快见到成效,增加收入。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在开展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明确任务,落实帮扶措施,做好每一户产业发展、创业增收工作。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旺委〔2009〕3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紧紧围绕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帮扶措施,指派专门领导和专职干部驻乡开展帮扶,搞好指导、协调。县委农工委负责对全县灾后农民创新业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县目标办负责检查考核,从2010年起,每年制定当年的考核办法,纳入当年的考核内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协同配合,打好总体战,共同推进,不断把此项活动引向深入,让广大地震受灾农户见实效、得实惠。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确保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从刚才县民政局通报的农房重建情况来看,目前我县灾后农房重建不容乐观,扫尾工作任务还很艰巨,要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实现“建好新房过新年”的目标,关键就看在座的各位能否打好这场“百日攻坚战”。各乡镇务必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提速加快、又好又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扫尾进度,千方百计按时保量完成任务。一是要认真分析,迅速再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真正把情况摸准、摸实。二是对未开工的农户,要督促立马动工,特别要尽快与未开工且在外务工的农户取得联系,要建的就必须立即返乡开工建设,不建的就必须要求其出具不建的保证备案,不列入重建范围。国土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治理进度,确保地质灾害区农户在治理后全部开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协调,尽快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