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定”赋予的职能,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和制度,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规章”、“一个意见”、“八项制度”。要围绕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和制度,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商品市场监管。一是要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要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强化日常规范监管,进一步加大商品质量检查力度,严格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继续大力推进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监督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二是要继续强化农村商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好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
3.充分利用《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要广泛宣传《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重大意义,震慑传销分子。要和公安部门一起积极开展“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一批传销大要案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查处的传销案件涉案人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利用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建设,增强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4.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要加强反垄断执法实践研究,加快配套规章的制定和完善,强化反垄断执法人员培训,增强反垄断执法能力;要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依法组织查处垄断案件,推动反垄断执法工作迈出新步伐。要继续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执法行动。
5.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继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要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努力维护良好、健康、稳定的广告市场秩序。同时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要认真履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能,继续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办法的研究,争取尽早出台。
6.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工商机关要围绕做好国庆60周年、*世博会等重要活动的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进一步加大查处取缔黑网吧力度,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参与打黑除恶、禁毒、扫黄打非以及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等专项斗争,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以推进“四个平台”建设为重点,努力抓好消费维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以推进“四个平台”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消费维权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1.要在建立健全12315信息网络体系上下功夫,努力建设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要建立健全省局、地(市)局12315中心和总局、省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实现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信息化网络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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