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力度。负责安全监督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日常监管秩序;二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管、质监、监理、检测等单位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城建局的统一领导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的有效性。
(四)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救援体系建设。各企业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保证组织健全、预案完善、资源到位,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工作机制,规范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提高应急能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要从思想 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领导,只有各单位、各企业的领导同志重视了,工作部署才能细致严密,工作开展才有针对性,措施实施才有实效性。各单位各企业必须全面负责,统筹计划,全篇布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要全力夯实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要落实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一把手”要经常深入建设工程第一线,亲自研究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意识,扎实落实隐患治理的领导、方案、资金、措施责任,确保隐患治理的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要从严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救援;要对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在依法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对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加强思想建设,建设学习型队伍,运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抓违规违法易发环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处罚规定,维护廉洁型的队伍形象。
(四)要加强督查考核。城建局要按照县上的总体要求和年初同各企业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度,督促各单位、各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全县大局稳定。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城建局和所属的各企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县的整体部署和统一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