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把建筑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治乱从严、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整顿和规范,所有招投标行为,都必须依照《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坚决制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无证和越级承包工程等不法现象,严惩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对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施工单位必须追究负责人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强化信用观念,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确保金融的安全稳定,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金融诈骗、不讲信用、恶意逃废债务特别是银行债务、欠债不还等现象在不少企业中一定程度存在,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势必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势必影响经济有效运行。因此,必须从信用这个源头抓起,标本兼治,切实规范金融秩序。要增强全民的信用观念,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信用制度,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逐步建立全社会统一的信用体系。要坚决制止企业逃废债务。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法院、公安、工商、税务和金融机构要严厉制止,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各种形式的金融犯罪。
(七)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当前我县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工矿企业、学校、建筑等行业和单位还存在不少隐患,特别是最近我县接连发生几起安全事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使各种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当前要对交通运输、煤矿、建筑、公共聚集场所、学校和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含化学危险物品)、锅炉等,开展重点专项治理,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包括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按规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中央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抓好这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关键是思想要统一,认识要到位。
第一,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分必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和保证。随着“九五”计划的胜利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状况,某些方面和领域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经济,如果继续允许地区经济封锁,全国统一大市场就不能建立,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功能就会受到削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也使各种市场信号受到严重扭曲,如不严厉整治,就不可能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刻不容缓,我们必须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
第二,从巩固和发展国民经济良好势头的要求来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非常迫切。当前,我县社会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