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促进科学发展为重点,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消费市场环境。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相统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突出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打击传销、商标侵权和商业欺诈行为等活动,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了市场消费安全。5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78.5万件,案值1704.6亿元。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63.35万件,案值83.16亿元。
——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商机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加强消费维权与关注改善民生相统一,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严格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及时有效调解消费纠纷,快速跟踪查处消费侵权违法案件,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5年来,全系统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79.61万件,案值48.05亿元;受理消费者申诉376.41万件,成功调解消费纠纷338.5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44亿元。
——以改革创新为重点,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各级工商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消费维权执法队伍和组织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执法监管体系、行业企业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了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甘肃、新疆等11个省、区、市工商局已经建立了以省级局为单位统一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其他省、区、市建立了以地市工商局为单位统一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全国15个省已经建立了省级12315数据分析平台。全系统共建立各类12315维权联络站或投诉站50.4万个,“一会两站”和12315进社区、进村镇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4%。
——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重点,努力扩大我国消费维权的国际影响力。国家工商总局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欧盟,以及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互访、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日韩消费者政策磋商会,共同签署了《中日韩消费者政策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分别与美国、俄罗斯、冰岛签署了消费者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合作交流机制;代表中国政府加入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icpen),参与了icpen框架下的“反欺诈月”、“网络清理日”等协同执法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我国消费维权的国际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不断深入。
王东峰强调指出,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喜迎奥运盛会的一年。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入领会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