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整治隐患,实现两个确保
今年四月市委、市政府针对当时的严峻形势,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两个确保的目标:确保不再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指标不超控。在今年的最后两个月,为保证市委、市政府两个确保要求的实现,必须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1、切实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1—10月,我市煤矿事故频发,死亡50人,同比上升61%,其中隆回大园煤矿“2•25”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次死亡了18人,占死亡人数的36%。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已突破了全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占年控指标的109%,超指标进度12人。因此,我们要认真吸取隆回大园煤矿“2•25”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对煤炭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非法小煤窑要一脚踩死,决不心慈手软;对已经关闭的煤矿看死盯牢,切实按要求关闭到位;对停产整顿矿井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以上三类矿井建立严格的巡查监控制度,由县乡政府确定专人,做到一人一矿,定人定点定责,每十天巡查一次,并对巡查情况做好现场备忘录。严防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严防已关闭矿井出现反弹,严防停产整顿煤矿明停暗采、日停夜产或停而不整、以停代整。凡停产整顿矿井发生死亡事故的,要提请司法机关追究矿主的法律责任;对监管责任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对合法煤矿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认真落实瓦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开展瓦斯专项治理。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落实探放水措施,防止发生透水、淹井事故,严格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度和矿级领导干部与管理人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切实加强煤矿生产现场管理。
2、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今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前十个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2人,占全市死亡人数的74.6%,为省控指标的91%,超指标进度17人。特别是4月11日绥宁县瓦屋塘乡岩湾村地段中巴车翻车、酿成死亡12人的特大事故在全省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要时刻不忘前车之鉴。年关迫近,往往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峰,也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季节,因此,我们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严格按照全市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的要求,切实搞好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加大对道路交通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载客等违法行为。要突出春运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法制与操作技能的培训,认真搞好对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严防旅客携带“三品”进站或上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最后两个月和明年一季度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3、认真搞好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十月以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往往忽视安全,因此,各县市区要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科学、合理组织生产,杜绝超负荷突击生产现象,对超定员、超药量、超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要严肃查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好烟花爆竹经营准入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五整顿、两关闭”工作,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加大对化工企业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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