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城市道路沿线和城市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
三是全县面上村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
这次整治工作的范围,有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城区。主要范围为东至县界、镜水路,西至稽山路、柯型路,南至*江,北至钱陶公路北侧第一视线内的区域以及金*大道全线两侧第一视线内的区域。
第二个层面,是其他镇街。各镇街要在排摸分析本地违法违章建筑现状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五个方面:
一是城区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二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搭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非法建筑。
四是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内的违法违章建筑。
五是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这次整治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6月中旬),宣传发动。在前阶段初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氛围,宣传违法违章建筑的严重危害,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
新闻媒体在报道好今天会议的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刊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城区房屋拆迁改造工作和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违法违章建筑的通告》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评论员文章,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
镇街、社区也要运用黑板报、横幅等形式途径,进行宣传,造成声势。
第二步(从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整治。主要是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核查确认。由各责任单位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核实、取证、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第1号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限期自拆。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做好思想工作,教育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三是查漏补缺。1号公告后,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限期自拆,认真搞好查漏工作,对查漏中发现的违法违章建筑,经核实后,发出第2号公告。
四是依法强拆。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仍不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多管齐下,联合行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暴力对抗依法强拆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第三步(9月上中旬),验收巩固。重点是做好三件事。
一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奖励。
二是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由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按照城市规划,及时做好还道、添绿、增景等工作。
三是制订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蔓延成风。街道、社区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