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为民营、私营企业后,改制后工会组织恢复重建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市开发区工会尚未建立,区内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企业改制也使得企业职工和会员人数减少,“、”职工退休,职工身份置换成为“社会人”,原来数百人、上千人的企业现在只有几十人,这种情况在商、粮、供、物资、农委系统表现的尤为突出。再加上经贸委系统的轻工、机电等企业破产,造成了职工和会员人数锐减。我市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煤炭、建筑行业,尤其是建筑人员由于流动频繁,入会率较低,因此,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改制企业工会组织整顿与恢复以及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迫在眉睫。
⒋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改革中受到冲击。一是部分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失去联系。部分中小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后,工会组织虽然存在,但已与系统工会脱离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在地方工会(区工会)人手少,工作范围大,难以在短时间内顾及过来,工会组织出现断层。二是基层工会组织受到削弱。企业改制后,部分企业随意合并或撤销工会工作机构,工会主席职级待遇有的打了折扣,有的兼职做其他工作,没有精力和时间顾及工会工作;有的改制企业工会主席退休后,不能及时安排新的工会主席人选,工会干部出现断档,工会工作没人问,企业改制后,基层工会承担的繁重任务与工会组织削弱、工会干部大量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工会经费收缴难。企业改制后,企业经营者把企业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不愿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经费断流,工会活动难以开展。
⒌职工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经营者把职工看作雇用劳动者,一旦发生劳资矛盾,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工会干部作为企业打工者,自身利益也难以维护,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可能,不敢为职工说话办事。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随意调动工作或解除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是工会组织体制与当前经济体制还不适应。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会工作碰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现行工会组织体制仍然维持着计划经济时期的格局,地方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之间依据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确立领导、被领导的关系。党组织关系在哪里,工会组织关系在哪里。但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企业改制,传统的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被打破,一些企业由于党组织隶属关系无法确定,处于无主管状态,造成工会组织关系断层,直接影响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二是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对职工的吸引力、凝聚力还不够强。一是由于工会自身宣传不到位,造成一些党政领导对工会
工作重视不够,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对工会组建存在担心和抵触情绪,一些职工非凡是外来务工人员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不了解,组建工会和加入工会意愿不强烈。二是一些基层工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会员的权利没有完全落实、会员和非会员无区别,职工群众缺乏入会的内在动力。三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影响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三是工会干部治理体制与企业人事制度还有脱节。目前,工会干部仍然实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治理,而当前企业用人制度基本上采取合同制或聘任制,企业工会干部是打工者队伍中的一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企业治理,上级工会的协管职责很难落实,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维护,出现工会干部要看经营者的眼色行事,开展工会工作时,慎言慎行,畏首畏尾。
四是系统工会对基层工会指导还不到位。在思想熟悉上,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