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工作任务提供良好的人才保证。第三,要充分发挥各族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首先就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不断提高工人阶级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工人阶级凝聚起来的强整体力量。这些年来,我们按照“三个最限度”的要求,将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进一步扩工会组织的基础,尤其是对新经济组织中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为工会提高凝聚力和影响力补充了新鲜血液。同时,对已建工会,做到不但“建”起来,而且要“转”起来,即不仅要加快组建步伐,尽量扩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还要加强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企业建到哪里,工会组织就跟踪发展到哪里;职工流动到哪里,会员就跟踪发展到哪里(职工从国有企业转移到私营企业),最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让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党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将建会工作纳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为组建工作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对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及时进行重建和巩固,在商贸楼、建筑工地、民办学校、个体私营企业和特殊行业,建立起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社区居委会工会、村级工会等全新的工会组织形式;采取建立工程项目工会小组的形式来吸纳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和临时性用工人员入会作为拓宽建会工作的新领域,一个适应新形势的工会组织网络已基本形成,在新建企业工会组建重点工作中,在全省实现了7个100%。
二、履行基本职责,建立健全表达和维护的机制和手段,做到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维权既具有依法性、针对性,还具有时限性和合作性。从工会维权的这些特性出发,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自主协调机制,通过创新工会维权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维权能力。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认真调查了解不同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来源、生活情况以及迫切需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状况;既要关心他们不同的经济利益,又要关心他们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针对对职工群众的要求,合法的要尽力维护,既不合法又不合情的或者合情不合法的则应耐心解释,积极疏导。
二是积极参与协调不同职工群体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的基点是防止发生规模或整体性的冲突与对抗,维护是在矛盾中寻求平衡,在平衡中寻求合作与协调,在合作与协调中寻求“双赢”,从而使冲突和对抗始终处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工会维权就更应该讲究维权的策略和掌握维权的艺术,要学会充分利用一切社会力量为我所用。目前,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的职工群体已成为不争的实事,由于政治待遇、经济分配的差异,不同职工群体间时常产生矛盾,我们按照经济上兼顾公平,注重效率、政治上相互平等的原则,来协调不同职工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企业化解内部矛盾、理顺职工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2001年五一前夕,我们接到一建筑公司施工工地的上访,因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没达成一致,最终被全部强制停工。几百名工人交涉未果,准备集体到党委、政府静坐。我们派干部赶往建筑公司先稳定了职工情绪,再反复找相关部门协调。经过努力最后终于在接到上访的4个小时内,离职工要求时限的半小时前,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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