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开展扶贫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孝义是我市既定的一项长远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重点将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向贫困地区转移,这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针。我们应该看到,我们的经济发展仍然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我市仍有相当多的村属于相对贫困村,农民增收缓慢,生活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村还有45村,涉及3544户,14176人,其中集中连片贫困2227户、8911人。二是产业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市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仍存在明显差距,我市的优势企业大都集中在东部平川和西部采煤乡镇,而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农村仍然是产业发展的薄弱地带,农业仍然是弱势产业。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我们要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工农发展的意识,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工程,重点向纯农业村引进实施一批符合当地特色、带动能力明显的项目,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可靠的产业支撑。三是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城市现代化、农村脏乱差”是我市当前城乡发展的真实写照。令人可喜的是,我市近几年通过开展大办教育、大办公路等声势浩大的活动,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今年,我市要办的“十件实事”中,将为农村实施村村通有线、安全饮水、农村合作医疗等工程,这些都将会深刻地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二)大力开展扶贫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今年初,党中心、国务院下发中心一号文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工作的重点在农村,扶贫对象是农民,缩短城乡差距,减少贫困人口,扶助困难群体是扶贫工作责无旁贷的责任。新农村是一项全面、科学的系统工程,既包括农村的产业建设,又包括农村的基础建设;既包括农村的社会事业建设,又包括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这些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不仅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与扶贫工作联系紧密,是扶贫工作应该办的事,应该办好的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时,把“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列为重要目标,对新阶段扶贫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业中,扶贫工作理应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这是时代赋予每位扶贫工作者的光荣使命。扶贫工作要以我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积极参与农村的旧村改造、村容整治、生态建设等,为农民创造美丽、舒适的居住环境,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大力开展扶贫工作是创建全国百强需要。今年是我市冲刺全面百强县市的要害之年,能够顺利实现争创目标是全市人世的迫切愿望。近几年,我市在大力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的带动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去年,我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再创佳绩,gdp完成95.1亿元,财政收入实现17.52亿元,财政收入名列全省第二,为实现争创全国百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严重的现实是:我市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村、低收入村,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村仅达成元,仅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这部分贫困村虽然数量不多,但会对全市经济发展水平起到相当大的抵消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争创全国百强县市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将贫困村及贫困群众的发展统筹纳入争创全国百强县市进程中。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将扶贫
工作抓出成效
年内,着重围绕产业扶贫、基础扶贫、智力扶贫三大扶贫模式,加快推进扶贫步伐,构建形式多样、内容具体、层次分明的扶贫体系。
一是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的落后以及农民的穷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