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到位落实。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不是扶贫部门一家的事,没有其他部门的全力配合是搞不好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服从服务于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这一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项目安排、产业扶贫、税收优惠、信贷扶贫等方面给予特困村、重点村、新农村更大的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安排,整合各种支农项目扶贫资源,形成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实现农村小康,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密切配合,同心同德,努力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扶贫开发重点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心系群众、关注贫困,最实际、最有力的行动,必须实行严格的全程督查,确保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收到实效。今年,要由县委督察室、政府督办室牵头,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农办等单位配合组成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联合督导组。督促检查的重点是:是否按规划组织实施,质量是否达到标准,优惠政策是否落实,补助资金是否到位,有无转移、挤占、挪用、贪污扶贫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现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坚决纠正。对建设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好、成效明显的乡镇和包建部门,要从项目和资金规模上给予奖励;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因工作不力,没有完成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及包建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年终综合考评受奖资格。
同志们,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希望各级各部门都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好十七大会议精神,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努力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点起步、快速推进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