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的交叉。
第四,关于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问题
这次选区的划分,与往年相比,基本相同,原则上3700口人左右为一个选区,每一选区产生一至三名代表为宜。
选民登记是依法对公民的选举资格进行确认的法律程序,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严肃认真做好的基础性工作。要选择好培训好登记员,使他们明确选民登记的重要性、登记范围、政策界限、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选民登记前,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登记时,要把政策关、年龄关、病情关、流动人口关。登记后,要严格审查,确保无错登、重登、漏登。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在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要组织选民看榜,根据选民意见,反复核对,及时纠错补漏。
第五、做好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
县、乡人大代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县、乡人民代表大会能否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换届选举选出的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职务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能在自已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见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要认真做好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代表候选人应按选区提出。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和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处于同等法律地位,有着同样的权利,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各选民小组要对候选人的情况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第六、关于差额选举有关问题
投票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选举的直接体现,是选举工作最关键的阶段。一是要培训好选举工作的骨干。特别是选区领导小组成员和监票、计票人员,让他们了解并掌握法律规定、程序和方法,保证严格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防止在操作过程中违法。二是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介绍的形式,可以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的介绍或选民小组长在选民小组会上介绍,也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介绍时,要注意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使选民了解候选人基本情况,投个“明白票”。三是要做好投票选举的组织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选民积极参加投票,提高参选率和选举成功率。无论是设立投票站选举,还是选民大会和流动票箱选举,都要严密组织,保持良好的投票秩序。四是依法公布选举结果。选民按照法定程序投票选举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差额选举原则是我国选举制度的重要原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差额选举原则,是每次换届选举工作中都要强调的一个问题。对于这次换届选举,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文件再次重申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要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关于差额选举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文件要求,搞好代表选举工作。凡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差额选举的,选举无效。
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在以往人大换届时,个别选区曾经出现过违法现象;如应予登记的选民,没有登记,出现漏登;不按选民人数发选标票,多发选票;选举办法和选区的监票员、计票员未经选民通过;选民接受委托投票超过法定人数;威胁其他选民画定选票和哄抢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