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经常化。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建设具有基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作用。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一要在构建惩防体系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的落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完善的惩防工作机制,确保20**年与全省同步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要加大宣传,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评估、考核,切实使惩防体系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二要在健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围绕人财物等权力运行中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度,善于把通过实践检验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管人的有效机制。三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目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很多,关键在于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要把制度落实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决不能置制度于一边,我行我素。对现有各项制度,有漏洞缺陷的要及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明知故犯的人与事,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坚持监督促廉,做到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内监督。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和辞职制度。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又要积极参与党内监督,更要把接受监督当作是组织上对自己的一种关心和保护,以坦然的心态、积极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批评。二要不断加大党外监督力度。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是相互影响、优势互补的监督体系。要充分利用党外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要把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三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地位高、责任重,影响大。“一把手”过得硬,可以带好一个班子、一支队伍,影响一方风气;反之,“一把手”出事情,对党的事业、对党的形象乃至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工作都会造成重大损害。
因此,对“一把手”要从更加关心、爱护的角度,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一把手”的监督,要重在平时、严在平时,多加提醒、多敲警钟,使他们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岗位与责任、权力与义务都是一致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静下心、稳住神,千万不能因为自己是领导就为所欲为,千万不能因为别人的尊重就忘乎所以,千万不能把组织的告诫提醒置若罔闻,千万不能一念之差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要慎独、慎微、慎欲,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做诚实的人,干实在的事,当干净的官,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永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和昂扬锐气。在此,我代表市委常委会重申,市委常委要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履行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六项廉政承诺”。
(四)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依法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