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和协助,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区委、区政府对党史史志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区党史史志工作办公室,行使原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和区政府史志工作办公室的职能,组织开展我区的党史史志编修工作。各级同志要高度重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修志"的原则,确保编史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在2008年1月8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韩寓群省长在关于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时,强调"要扎实推进续修新志和依法修志"工作,我区在2008此文:年2月8日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组织好地方史志的编修,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把编史修志依法列入了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拨付专项经费,全面启动编修工作,并认真落实国务院"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把编史修志经费列入了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预算,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将逐步拨付到位,保证编史修志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史修志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区委、区政府向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下达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驻我区的市以上单位的一项重要义务。因此大家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国务院"要把史志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条件到位。"的要求落到实处,舍得拿人、拿钱、拿物,工作中各级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抓,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时间办事,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区党史征集编纂委员会和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搞好调度,着重解决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要建立专职机构,选好配强专兼职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史史志工作队伍。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成立党史史志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党史史志工作办公室,并长期固定下来。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的党史史志工作办公室要选配好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党史史志资料的征集、编修和供稿工作。要切实把握好编修人员的条件,真正把有一定写作能力、有一定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热心于党史史志工作的同志选取进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的党史史志工作办公室,由于编史修志工作专业性较强,要保持撰稿队伍的稳定性,各单位编修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要随意变动。各级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调度、认真落实好办公地点、办公经费,及时帮助解决编志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做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要严格实行乡镇(办事处)、部门负责制。根据《中共*区组织史资料》、《中共*区党史大事记》和《*志》的编修分工,各单位不仅要做好本单位的编修工作,还需要完成驻我区市以上关单位的撰稿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同时,要依靠群众的力量,聘请有专长的专职、业余编修人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区直各大口在编史修志工作中,要继续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不但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好本部门任务,还要按照编委会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大口,下属各单位的党史史志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确保本大口的各单位、部门的工作不拖全区的后腿。,在编修期间区志编纂委员会要对基层编修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国务院"一列入、五到位"情况,班子组建情况、资料调查搜集整理情况、编辑资料、志书发行等方面的情况,对完不成任务、影响全区史志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成绩优异,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是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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