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执行?这是组织纪律观念十分淡薄的表现。二是不要组织纪律,只要组织照顾。对组织的决定公然对抗,达不到目的就采取种种不正常的手段,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写匿名信乱告状,你告我不要紧,但你的行为既扰乱了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又降低了你个人的品行。你说什么人事调动不符合组织程序,聘用的所长工作能力差。请问,你的行为符合组织程序吗?你的工作能力能跟上别人吗?组织的决定是有道理和原因的。我奉劝这些爱搞小动作的同志还是把心放到如何搞好工作上,不要再搞这种既害自己、又扰单位的蠢事了。三是管理观念滞后,忽视人的因素,只单纯要求职工“必须怎样”、“应该怎样”,缺乏以人为本的亲情管理,缺乏情与法的融合,缺乏依靠制度约束和个人自律的结合,导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产生距离和隔阂。四是缺乏组织纪律观念的长效性。“抓一抓,紧一紧,放一放,松一松”的问题依然在部分职工身上十分突出,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下大力气来研究解决,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刹住这种不良现象。基层单位的作息制度那个所还在坚持执行?恐怕没有了吧。时间一长就把制度放在纸上,搁进文件柜里而使制度流于形式,起不了任何约束管理作用,这是各单位负责人的严重失职,没有制度时,你可以不知道怎么作,但有了制度,要求你怎么作了,你为什么不作?所长、支部书记、安全员、班组长都尽到各自的管理责任了没有?局机关也是一样,管理松散,纪律涣散,有了不严格落实组织纪律的纵容,才有了部分人胆大妄为的自高自大行为和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现象。
3、工作不到位,甚至严重滞后。大部分单位工作没有超前性,常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提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存在的许多严重阻碍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漏洞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虽然没有直接给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但却从人力上、经济上、社会影响上给单位造成了很大损失。去年咱们发生了汉王月阳坝事件,今年又在洛塘出现了碧口何家湾事件,由于洛塘所树障清除工作不力,引发了碧口何家湾村民的诬告和无理要挟,使35kv何洛线停电长达10余天,不仅使洛塘区12个乡镇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且给单位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们为不该我们负责的事情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虽然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但得不偿失。如果我们的工作提前做好了,树障清除了,谁都不能把事情赖到我们头上。正是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力,不到位,使别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机,授人以柄,才引发了汉王月阳坝、碧口何家湾等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职工素质亟需提高。就目前我局职工业务技术水平来看,职工
素质的提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迫在眉睫的工作。随着技术更新改造的不断进行,供电企业将成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大量新技术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