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起来,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让那些表现好、能力强、贡献大的干部得到提拔、受到嘉奖。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有力,检查到位,“效能革命”就会有成效,否则就容易走过场。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搞好“效能革命”的重要环节,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监督检查要讲究方法,既要明察,也要暗访,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那些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进行检查;既要自己查自己,也要接受人家的检查,善于听取反面意见;既要组织突击性的检查,也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特别是对那些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连续查、跟踪查。监督检查要讲究实效,要改变过去那种只听听汇报、看看现场、提提意见的做法,切实做到真检查、真监
督,不能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好监督检查,还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效能革命”的部署和要求,出台的各项配套措施,以及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情况,要公布于众,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 的监督。要把机关、部门和干部作风好坏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使评议活动和评判结果真正体现真实、公开、透明。镇纪委监察和组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督和检查。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四要严格执行纪律。开展“效能革命”,就是要动真的、来硬的、抓实的。下定的决心就要付诸行动,作出的决定就要一抓到底,发出的条规就要抓好落实。当然,“效能革命”的目的不是要整人,“效能革命”成果的好坏也不是用处理了多少人来衡量的。但是,我们制定的有关条规绝不能成为空喊的口号,出台的各项措施必须坚决实施。我们不愿意看到哪位干部因为违反规定受到处理,但是谁要是去碰这个“带电的高压线”,就要严肃处理。今后,凡是群众有投诉的,一律要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追究责任;凡是对本部门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要追究这个单位领导的责任。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执行纪律不能有弹性。总结我们以往的经验教训,在执行纪律这个问题上,往往失之过宽,说情风太盛,致使许多事情不了了之。这个问题不解决,纪律就执行不下去。在这场“效能革命”中,执行纪律一定要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任何人不能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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