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有些同志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思维定势,行政行为不是以党纪国法为准则,而是以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为借口,以为集体谋利益为理由,以有关领导表态为依据,过多地强调客观,导致个别单位置省局三令五申于不顾,另设账户、混级混库、积压税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屡禁不绝,使得少数违法违纪者有机可乘。衡量我们的行为是否规范的尺度,只能是党纪国法的规定;判断我们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准绳,只能是党纪政纪的条款。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一切行政行为都要置于党纪国法的规范之中,严格按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办事,按上级文件办事,按纪律条例办事。这里重申,今后不论行为的出发点如何,凡是发生违反“两个条例”的问题,都必须严肃查处;不论经过哪一级领导表态,凡是属于地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严格追查;不论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违纪,凡是所在单位出现影响恶劣的问题,都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不以感情近而姑息、不以功劳大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应成为我们执行纪律的准则。要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和正确运用政策,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为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在工作思路上,要注重突出地税部门的特点。履行经济执法职能,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是地税部门具有的显著特点,由此也决定了在反腐倡廉的具体部署上有其独特的举措。我们要深入研究地税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既要加大省、市两级地税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力度,又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和督导,实行机关与基层整体联动;既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又要发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心协力反腐败的机制;既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认真纠正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不断优化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既要整体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整顿,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既要从严治标,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又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着力治本,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原因。这些都是经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策略和方法,我们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形成有地税工作特色的反腐倡廉思路。
第三,在工作部署上,要抓住地税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全省地税系统信访案件情况,我们不难发现,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仍是少数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人、财、税的管理始终是地税部门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管住人,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辞职辞退制度和过错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规范人事管理权;管住线,就必须全面落实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建立集中控管、规范统一、透明公开的理财机制,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切实加强财务装备管理;管住税,就必须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精简基层征管机构,减少管理层次,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岗责体系,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相互制衡和约束,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的运作。在此基础上,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真正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二、把推进反腐倡廉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确保融会贯通地做好工作
当前,各级地税机关正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自觉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