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实行并联审批,建立“一网式”行政审批系统和全流程网上处理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的监督检查,扩大电子监察覆盖面。继续加强财经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政务
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进对乡镇一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同步审计”,加大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四)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及大力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审批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要以奋发进取树表率、爱岗敬业比奉献为主题,开展先进窗口、模范窗口创建活动,激发干部服务热情。加大治懒治庸明查暗访力度,加大检查监督和效能责任追究力度,以工作效率比高低,以落实效果论英雄。坚决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者,惩处腐败者。
(五)加强惩治腐败。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其背后的腐败行为要深入排查、严厉惩治。注重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杀的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六) 加强惩治腐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模范遵守纪律、自觉抵御腐蚀。要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保持派驻机构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权威性,有利于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做到关口前移、监督到位,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或减少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这既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局统一领导,负责监督驻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希望驻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凡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汇报,及时沟通,共同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同志们,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已经明确,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党风廉政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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