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在、抓具体、抓深入、抓见效。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市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层次,肩负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指导县(市、区)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要职责,要对本市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县(市、区)是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具体最关键的一个层次,要发挥好抓创先争优活动“前线指挥部”的作用,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抓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委书记要带头建立联系示范点,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是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职能部门,要全面肩负起具体组织领导责任,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党委领导与系统指导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建职能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分领域、分行业加强具体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原则,在各自领域开展有特点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强化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要确定不同的主题和载体;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工作特点的基层党组织,要有不同的要求;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素质和能力的党员,要有不同的要求。越是基层单位,争创主题越要具体明确,越是要让党员看得到、摸得着、见到实效。要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做法,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使这项活动既丰富生动,又务实有效。创先争优,关键是要支部动起来。每个党支部都要有具体的争创目标让大家都知道,有具体的争创活动让大家都参加,有具体的争创结果让大家来评价。要以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活动带动全单位、全系统的争创活动,形成全社会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活动的声势取决于宣传的造势。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运用科学发展观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支持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的内在动力。各市、县要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注意从平凡岗位上和群众身边来培育典型,树立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激励身边人。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要履行职能,主动宣传,加大宣传,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