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资金用于“养人”,且有许多项目也是惠及全社会的,而直接用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项目,直接让农民受益的投入比重很小。(3)支持有限。现在的“三农”工作还没有从根本上跳出依靠农民自力更生的范畴,财政增长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不够多,与农民提供的廉价产品、廉价劳力、廉价土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相比,公共财政对“三农”投资的补贴、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十分有限。二是从现有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分析,也存在一些弊端。(1)分配和管理支农资金的机构多而导致资金分散。由于分管支农资金的部门多、层次多,政出多门,易造成资金使用分散,削弱支农资金对农业的有效支持和保护。(2)行政运转费用高。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程序繁杂,周期长,各项工作费用高,最终真正落实到农业受益的资金大打折扣。(3)投入方式存在缺陷。目前各部门投入“三农”的项目,多数兼有“以奖代补”、“拼盘子”等钓鱼政策,客观上导致政府资金较多流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向很不利。(4)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资金使用最佳效果难以实现。从现象上 看,往往重资金的分配、轻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支出透明度不高,对使用效果又缺乏规范的评价体系,从而使支农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支农工作,谈三点建议。
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的总体思路是: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以工商资本及农民资金投入为主体、以信贷资金投入为支撑、以社会性投入为补充,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三农”投入体系与机制,从根本上把投入“三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就政府财政投入“三农”而言应主要抓以下方面。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应该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支农资金的投入。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应努力抓好“一保障、四健全”。“一保障”,就是要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支农资金预算安排的各项规定,促进支农政策制度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三个高于”的要求得以实现。“四健全”:一是健全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的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切实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投资重点。二是健全“三个主要用于”“三农”的投入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办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科技进步、文化事业的投入比重。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尽力使农民能享受基本社会福利。四是积极探索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发展促进和带动作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推动农村、农业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支农结构,规范资金合理投向。从公共财政的理念看,财政资金的投入对象应该是社会公共产品。在目前农业生产经营性项目已市场化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平性、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以及投放资金的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如何运用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既体现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项目的带动作用,又增强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