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下面着重报告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36830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9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4372万元,占预算的120.48%,同比增长28.56%。其中,税收性收入完成28183万元,占预算的101.85%;非税收入完成16189万元,占预算的176.74%。市级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5268万元,占预算的78.39%;营业税完成9255万元,占预算的109.21%;企业所得税完成2938万元,占预算的95.54%;个人所得税完成1883万元,占预算的110.1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129万元,占预算的110.99%;罚没收入完成1093万元,占预算的136.63%;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513万元,占预算的83.09%。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39830万元。2009年1月,市财政局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变动为88181万元,变动的主要因素有:一是省专项拨款补助、结算补助及区、市、县、自治县上解等增加39436万元;二是动用超收相应增加安排支出7542万元;三是从预算外调入资金1373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9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096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1.25%,同比增长28.19%。各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完成3212万元,占预算的49.3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完成729万元,占预算的60.30%;科技三项费用完成818万元,占预算的100%;农业支出完成1701万元,占预算的99.42%;教育支出完成4448万元,占预算的98.93%;科学支出完成689万元,占预算的100%;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888万元,占预算的99.4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23533万元,占预算的94.32%;行政管理费完成8991万元,占预算的100%;公检法支出完成11598万元,占预算的99.66%。总体来说,全年市级支出预算执行较好。
2009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初步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372万元,加上上划两税返还收入278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096万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1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695万元,区县上解收入2319万元,调入资金1373万元,上年结余4798万元,收入总计为270930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80968万元,全市上解省支出1789万元,补助区县支出180026万元,以及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09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7713万元,市级财政当年结余309万元,市级累计结余434万元。
2009年市级基金收入完成5090万元,上年结余764万元,省补助基金收入373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6177万元。减去当年基金支出4002万元后,结余2175万元,将按规定转入2009年继续安排使用。
2009年,由于将区县车辆通行费收入等纳入市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当年市级预算外资金收入16980万元,比上年增加4016万元,增长30.98%。市级预算外资金支出12092万元,比上年增加4099万元,增长50.78%。当年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相抵,结余2449万元。
以上数据均按年终快报初步汇总,待决算草案编制完后,数据还可能有变化,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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