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实践证明的正确发展道路,继续围绕产业发展,巩固和发展主导优势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植可持续财源,夯实财政增收的基础,为加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把抓收入摆在首位,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继续开展税源结构、纳税对象、征管范围的调查和分析,不断拓展纳税空间。同时,要加强财税联动,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要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组织好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务必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二)大力开展“惠民行动”,加大建设和谐*的投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大力开展 “惠民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惠民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实践,也是建设和谐*的有效途径,涉及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救助、城乡交通、水利设施以及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件件关系民生,事事体现和谐。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既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更要统筹安排好财政投入,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千方百计确保 “惠民行动”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和谐*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更多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倾斜,切实加大对建设和谐*的投入力度,促进我市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一是要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大力支持“三个集中”和“三大工程”,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二是要继续加大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要确保对教育的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要加大对文化、卫生、科技的投入力度,继续坚持将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的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的原则,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三是要继续加大对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集并管好用好社保资金,大力支持城乡社保就业体系建设。此外,市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区(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新增财力要重点向远郊县(市)和财政困难区域倾斜,增强困难区域的发展和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全力支持“三新”突破,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新”突破年,是实现“三新”目标的关键一年。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工业主导产业的集中集群发展和聚集效应,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增强了旅游、文化、传统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区位优势,具备了一定的产业支撑。但是,从三次产业的税赋比重看,我市第三产业对财政增收的贡献远远大于第二产业,据财税部门统计,20*年,我市第三产业税收的比重高于第二产业13.3个百分点,全市195户重点国税企业 “两税”收入仅比20*年增长7.6%,100户重点地税企业税收收入仅比20*年增长13.7%,产业结构仍需优化和调整。为此,市委、市政府在总结我市成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三新”突破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企业培育和项目推进为抓手,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财政资金要集中扶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为实现这个目标,市级财政在连续两年安排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安排支持三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达到了12.2亿元,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