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乡镇财政制度建设方面。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一要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县里要科学合理地确定乡镇财力。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公开透明地编制部门预算,使乡镇做到心中有数,减少乡镇要钱的激动,落实乡镇支出责任,克服等靠要思想,减少支出的随意性。要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局部乡镇财力无法满足的需求得到满足,逐步缩小乡镇之间的差异,使各乡镇的财力相对均衡。县对乡的财力补助要按工作、时间进度及时拨付。同时,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建立统发公共事件财力补助制度,对农村突发的公共事件给予乡镇必要的财力支持。
二要规范“乡财县管乡用”工作。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前提下。制定统一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法,合理人员配置,发挥核算监管作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控制乡镇债务风险,为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发明一个“清晰、透明、互信、和谐”财务管理环境。
三要强化资金管理监督。首先要赋予乡镇财政履行资金监管的权利。资金的拨付、工程的验收、跟踪问效等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其次,对各类项目的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县乡两级报账制。对于实施范围广、涉及多个乡镇的项目在县级报账;一个乡镇范围内的实行当地报账。第三,乡镇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在乡村范围内实施的项目资金,县财政依照项目属地将资金拨付到乡镇专户,由乡镇和职能部门共同履行组织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并按项目进度将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
四要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实行收缴分离,由执法部门出具收费或罚款凭证,依照属地原则,就近缴入行为发生地乡镇财政,作为乡镇财政的非税收入,纳入乡镇一级预算管理。
五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乡镇报账。涉农资金发放上,县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按大类项目分配资金,形成支农的合力,降低管理本钱。
六要逐步清理并减少配套资金要求。建议上级减少对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减轻乡村支出压力,给乡镇财政控制债务留出空间。
可采取五项措施。乡镇财政机构和人员建设上。
一是实行垂直管理。乡镇财政机构设置上。建议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统一称“辰溪县xx财政所”或按经济区划成立乡镇财政分局。坚持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县级财政管理部门统管乡镇财政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所人、财、物由县财政局归口管理,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工作以及德能勤绩年度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调动要充分征求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意见。思想教育和党的建设上,由县财政局和乡镇共同负责,财政所长必需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以促进其服务意识的增强和对中心工作的掌握,从多方面提高乡镇财政的整体功能。
二是落实对口指导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设立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履行贯彻落实制定政策、规范县乡财政体制、监督县乡财政体制运行、监督乡镇范围内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开展干部培训、支持乡镇财政建设和发展等职能。县乡财局负责落实对乡镇财政所的管理、考核、监督和业务培训等职责。
三是加强人员配备管理。根据业务量大小。人员在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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