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了公共财政与百姓的生活,成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标志。
二、肢解了预算与监督两个财政管理“本位”一方面。原在乡镇财政支出的乡村道路建设、乡镇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教师工资、农村卫生医疗、计划生育和民政优扶等支出陆续上划到县财政预算支出或有关职能部门拨付,乡镇财政只负责政府机关及有关站所的支出管理,支出范围窄,预算调控余地小。特别是随着“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实施,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支统管后,县财政在实际意义上包揽了乡镇的预算,预算多少是多少,完全视县级财力而定。乡镇预算管理职能已基本丧失,乡镇财政所也基本上成为县财政的报账单位和“出纳员”另一方面,乡镇财政监督乏力。下达乡镇的涉农补助资金增多,但分属财政、民政、林业、农业、教育、计生等多个部门,资金分散,多头管理,乡镇财政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由于部门利益的驱使,大量的涉农项目资金仍归县级部门管理,实施县级“报账制”县财政监督“离的远”乡镇财政监督“看不见”摸不着”使本属于乡镇财政管理监督的职能严重被肢解,资金使用监督“缺位”问题突出,容易形成管理“真空”
三、形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支出责任两个“缺位”目前。基本财力靠省县转移支付,自身难以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和较为贫困的乡镇,由乡镇财政提供公共产品更无从谈起。由于财力限制,乡镇的支出责任也严重淡化,支出的依赖性和随意性并存。目前县乡财力分配形成一种事实上的财政承包体制”县级财政“越俎代疱”造成支出责任上移,对乡镇政府缺乏激励政策,难以调动乡镇理财的积极性。乡镇政府用钱“外向型”思维严重,内敛型”思考缺乏,责任意识淡化。要钱成了乡镇领导的主要工作,要不来就借,借不到就欠,寅吃卯粮。报账成了财政人员的主要任务,只要账上有钱,想方设法要报出来。同时,乡镇工作任务以及政策要求与支出责任不对称,农村债务仍成增加的趋势,乡镇难以落实管理责任。财政对各项建设的资金补助规范,一定几年不变,受物价上涨、劳动力利息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往往造成超预算、超标准建设的现象,容易形成政府债务。另外,由于资金来源缺乏,村级组织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项目、兑现涉农补贴、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承担了大量的办公费用,形成了隐性债务。这两个“缺位”存在根源在财力,关键在发展,相信通过县乡财政实力的不时壮大,乡镇当家理财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会不断增强,做到职能履行上的不缺位。
四、带来了非税收入管理与资产管理两个“虚位”一是非税收入管理职能落不到实处。由于机构上划。特别是乡镇中小学上划县级管理后,学校的收费资金自收自用,自行报账,脱离乡镇财政监督。二是国有资产管理落不到实处。乡镇大部分单位由县级部门主管,乡镇上划单位的资产同乡镇财政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县级财政“力所不及”乡镇财政“有职无权”一些单位随意处置资产,存在资产流失现象,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上的严重脱节。
五、形成了工作和指导上的两个“错位”一是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的错位。县乡财政之间。还是资金的布置,乡镇都依附于县级,县级财政负责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建设,既有力不从心的财力限制,又有条块之间的利益纠葛,难以形成对乡镇财政的统一协调指导,有利于乡镇财政的建设和发展。二是乡镇财政干部工作时间的错位。由于乡镇财政人员的管理考核体系不完善,实行“双重管理”出现大量的时间奔走在报账的路上,挖空心思找发票,多重审核签字,行政利息过度增加。
乡镇财政存在五方面困难问题:
一、职能定位不清。合理定位乡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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