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不断深化“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作为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来抓,做到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内外互动,相互配合,同步推进。一是要从严治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层层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一把手”责任制度,校长(院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中,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基本条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要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进一步充实学校的保卫力量,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构筑学校安全防线。二是要积极整改,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摸排检查,对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用电线路、消防设施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健全治安群防群治体系,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学校职工住宅区和学生宿舍要成立看楼护院组织,要建立健全学生住宿档案,准确把握学生在外租房情况。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治理规定》,对学校饮食和卫生实行日查制,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爆发。三是要加强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工作若干意见》,坚持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普遍对师生进行法规校纪教育。各校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要认真执行《淮南市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治理办法》,定期到学校做法制报告。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法制与安全宣传,强化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的自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要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使各级各类学校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质量,完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
(四)健全制度,实现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长效治理。2006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在去年整治工作中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之成为本部门长期的工作制度。一是要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市、县区及市直各职能部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整治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责任单位、责任人调度会,研究、分析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二是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学校定期或滚动排查填写“一校两表”,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状况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及时向各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公安、教育、文化、市容、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以简报的形式向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备兼职“信息员”,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状况和整治情况及时上报交流,保证信息畅通。三是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各类问题,各级校园及周边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动态跟踪,利用“一校两表”及时反馈新出现的问题和整治情况。四是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各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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