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义门和乐善好施的义行,不仅赐建坊银两,而且赐御书扁额(注:《清会典事例·风教》。)。牌坊、阙、碑等建筑物,不仅是对已逝人物的褒恤,更重要的是它们蕴含的政治伦理能随建筑物的流传而穿越时空,影响后世,促进忠孝节义观的普及。
(二)入彤治理汗青的精神激励——入史列传与赠号赐谥的荣誉吸引。
秉笔直书是史家奉行不渝的原则,“褒贬之词,《春秋》所重”(注:(清)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褒赠》。),对君臣有一定约束力,故“仲尼修《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注:(清)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褒赠》。)。雄彪青史抑或遗臭万年取决于人们自身的表现。忠臣孝子乃表扬对象,史书自然侧重于此,扬忠孝节义而贬不忠不孝不节不义,将各类人等“列于史册,可示将来”(注:《唐会要》卷56。),激励人们向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看齐。如唐代刘感、常达忠勇不屈,帝叹曰:“刘感、常达须载之史策也”(注:《旧唐书·忠义传》。);宋代名臣曹勋上书:“昔太宗皇帝不忘勋臣,犹次序列其传二百四家……欲乞令所在州县,有
忠义报国当时,功烈出众所明知者,许缙绅之儒作为传记……州府缴进,宣付史馆”,(注:《历代名臣奏议》卷284《褒赠》。)清代表扬循良之吏也采取“宣付史馆立传”的方式(注:《清史稿·循吏传》。)。目的是激劝人们看齐。
谥或号是封建时代对有非凡地位的人死后追加的称号,《晋书·刘毅传》云:“谥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是盖棺而论的评价,有美恶之分。赞美忠臣的谥号常见的有:忠节、忠烈、正节、端肃等,如唐代郭子仪薨亡,谥“忠武”(注:《唐会要》卷45《功臣》。);宋代张克戬力抗强敌,谥“忠确”(注:《宋史·忠义传》。)。对孝节义行为突出的人,政府也有赐号,如“孝义之门”、“贞女”等,当然,这种赐号不及忠臣谥号使用普遍,但其人虽殁,赐号永存的效果是一样的。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一精神境界是“人死留名,贤愚所共”的升华,是人们的普遍追求,历代王朝充分利用了这一点,设《忠义传》《忠臣传》《孝义传》《节义传》等,将入史列传和赠号赐谥作为使百姓认同忠孝节义的手段。
(三)光宗耀祖、封妻荫子——赠官赐爵与宗庙配享的诱惑
光耀门庭泽被后世是传统社会人们的普遍追求,它只有和政治系统发生某种联系才有实现的可能,这种联系就是做符合君主政治统治的事,即践行忠孝节义。如汉代邓彪功勋卓著,诏“赐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注:《后汉书·孝和孝殇帝纪》。);北魏于什门不辱君命,诏“进为上大夫,并策告宗庙”(注:《北史·节义传》。);北宋刘芳五世同居,赐进士出身(注:《宋史·孝义传》。);唐代裴氏,李氏节烈行为突出,赐河东县君、孝昌县君,并被编入史册(注:《旧唐书·列女传》。);西汉卜式疏财助官,赐爵左庶长,关内侯,官拜中郎(注:《汉书·食货志》。)。虽证这类赐封的官爵多数是荣誉性的虚职,但也足以使获得者引以为骄傲,吸引四周人等倾慕效仿他们的行为。
(四)具体实惠的物质刺激——赐物赏金与蠲免体恤的直接效应
物质奖励具体实惠,无疑有更深更广的影响效果。如明代夏言忠尽贤劳,赐银五十两,宝钞五千贯(注:《明实录·明世宗宝训》卷七《优礼大臣》。);宋代陈竞世代孝义传家,唐僖宗时曾受旌表,南唐时被立为义门,免除徭役;到宋代则不仅免服徭役,而且免交杂科,并答应每年贷粟二千石(注:《宋史·孝义传》。);明代徐溥施义田赡养宗族,诏免除徭役(注:《明史·徐溥传》。);清代奖给节烈妇女养赡银和口粮(注:《清会典事例》卷270《蠲恤·安节孝》。)”传统社会人们负担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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